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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flowpower – Kaasaskantava elektrijaama tarnija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爆發式增長,動力鋰離子電池將快速成長,並很快進入報廢期。 研究發現,廢棄的鋰離子電池含有鈷、錳、銅等重金屬,處理不當會污染環境,甚至危害人體健康。 自國家啟動新能源汽車「十城萬輛」計畫以來,2009年至2015年已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49.7萬輛。
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為34.05萬輛,佔全球產量的6,000多萬輛。 鋰離子電池廢料數量已累計約2萬至4萬噸。 因此,相關部門應做好準備,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回收利用進行研究。
一是加大政策落實力度。 2012年,《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明確要求制定動態鋰離子電池回收管理辦法,動態鋰離子電池梯級利用與回收管理系統。 今年1月,工信部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新能源汽車廢舊蓄電池綜合利用規範條件》,對場址選擇、能耗控制等提出了規範要求。
廢棄動力鋰離子電池。 1月底,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商務部、質監局等部門發布了《關於印發<2018年工業和資訊化重點領域企業名單的通知》。 進行電動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建立上游連動的動力電池回收體系;建立動態鋰離子電池編碼系統,建立追溯體系。
這些都是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指導性文件,必須盡快落地;要做好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因地制宜提高管理效能,突出重點,分步推進,推動廢棄動力鋰離子電池資源化、規模化、高值化利用,規範行業行為,防止重複建設和生產過剩。 二是推行生態設計和全生命週期管理。 生態設計又稱為“動態設計”,在鋰離子電池設計、生產、使用、報廢和回收的全生命週期中,體現資源節省和高效利用,保護環境;回收及綜合利用。
盡量減少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特別是重金屬。 鋰離子電池雖然不含汞、鎘、鉛等重金屬元素,但其正負極材料、電解液等對生態環境有一定的影響,不容忽視。 為後續回收、分類、綜合利用創造條件,如在電池表面或包裝材料上標示材料化學成分。
考慮到動力鋰離子電池在使用過程中的磨損、廢棄物的收集運輸等,最好在磨損材料上印刷。 推動回收企業進入工業園區,加強管理。
實施動態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 引進國際先進的環保設備,對鉛煙、鉛等實現二次除塵,做到100%達標排放。
園區雨水、污水回收,提高水的利用率,盡可能做到廢水100%排放甚至零排放。 依照ISO14000對工作場所的環境管理要求,確保員工不會帶來鉛塵。 配置員工生產、休息地點,確保對員工健康不產生影響。
第三是利用現有的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或網路。 經過幾次大的衝擊與調整體制,我國廢舊物資回收體系經歷了由供銷社並存到物資供銷社並存,再到現在的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的快速發展。 商務部出資或整合全國的再生資源回收網。
有些地方也形成了統一就業准入、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回收編號、統一投放、統一服裝、統一衛生標準、統一台帳管理和統一垃圾分類收集等系統。 發改委支持「城市礦產」試點,形成相應的回收系統。 一些再生資源如鋼鐵、無色、電池等也形成了以公司為主導的回收網絡。
這些為新能源汽車電池的回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值得充分利用和借鑒。 鋰離子電池的回收利用,可以藉鏡鉛酸電池回收系統的做法。 根據商務部要求,增設回收路徑,規範社會回收體系中個人及企業的回收行為。
隨著公司回收體系的完善,新增回收品種,拓展回收資訊服務。 結合網路+綠色低碳發展趨勢,打造專業回收平台,形成以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為基礎的新型回收系統。 根據國家精神,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進行追溯,透過品質監測,並利用大數據推動鋰離子電池產品品質動態。
四是創新商業模式,推廣可複製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 廢舊動力鋰離子電池資源種類繁多。 一種方法是使用。
動態鋰離子電池80%以下,可應用於其他電力載體領域,發揮其剩餘價值。 如果可以作為電網調峰儲能電站、家庭儲能電站、企業的儲能電站,以及低速電動車、電動自行車的公司,前景樂觀。 廢棄塑膠、電池組和包裝應盡可能回收。
動力鋰離子電池梯次利用必須以低成本作為首要考慮因素,否則將陷入追求技術指標、忽視商業價值的困境,使梯次利用操作舉步維艱。 動力鋰離子電池應用於通訊基地台等領域,必須在安全性、穩定性等方面得到保證。
工業用電峰谷電價波動較大,若能節約夜間用電,白天供電,也可以緩解電網壓力,降低企業的用電成本。 但要做好技術經濟分析與評價,累積相關經驗,防止超前。 另一種方式是將其作為廢料直接報廢拆解,提煉出各種有用元素或原料,實現原料的循環利用。
目前原料回收率已達70%以上,鉛酸蓄電池回收率更是達95%以上。 廢棄舊動力鋰離子電池綜合利用在技術上不存在問題,重要的是成本控制和商業模式開發。 有合適的市場才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價值,變廢為寶。
在京津冀區域廢棄蓄電池綜合利用領域,聯手華能新能源、天津動力、天津智臻等企業,共同進行動力鋰離子電池綜合利用。 對於類似的佈局,應該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切換,避免盲目發展。 五是加強回收共通、關鍵技術研發。
整體來看,動力鋰離子電池的技術研發與推廣,我國對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回收研究相對不足。 考慮到動力鋰離子電池的重要材料如鎳、鈷、稀土等資源的匱乏,以及廢棄動力鋰離子電池在回收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污染問題,加大技術研發力度是目前支持、產業要考慮解決的問題。 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水平,開展企業與科研院所的產學研合作,開發先進適用技術,特別是鋰離子的利用。
畢竟Gameprev中化學元素的位置決定了鋰具有很強的金屬活性。 不斷發展燃料鋰電池、鐵鋰離子電池、鉛碳電池、高溫電池、捲繞電池、超級電容器等對應的拆解利用技術,升級檢測設備、防治設施等。
增設自動監控系統。 在提取有用元素的同時,避免了不必要的環境污染。 淘汰原有廢棄鉛酸蓄電池半機械拆解設備,啟用全自動破碎分選系統。
採用先進的預防工藝,減少污染物排放。 鼓勵企業淘汰原有燃料反射爐、精煉爐,實現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加快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標準系統建置。
鋰離子電池種類很多,我國重要的有鈷酸鋰、錳酸鋰、鎳錳酸鋰、磷酸鐵鋰等。 工廠的建設也要體現節能、低碳的要求,建造現代化的工廠,而不是單純的堆放場地。 六是與相關維護要求相關的技術資訊揭露。
由於技術成熟度和穩定性,可以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進行檢測和修復。 現實中,回收的電芯來自不同的製造商、規格,這意味著電池組的修復或再利用需要按照不同的設計方法進行拆卸。 此外,不同車型的電池包結構設計和模組連接方式不同,製程技術也有所不同。
已拆卸的流水線無法拆卸、修理或重複使用。 如果對動力鋰離子電池的結構、技術、製程不熟悉,由於殘餘電壓會達到幾百伏特(18650電池除外),拆解時會有危險。 電池體係是隨時變化的化學體系,針對各種化學體系、不同規格批次、各種生產廠商、各種健康狀態的電池模組,確保安全。
動力鋰離子電池的重複使用也應考慮電池的剩餘壽命。 如果只有出廠的原始數據,沒有使用情況的詳細記錄,動力鋰離子電池的情況不明確,綜合利用公司將投入額外的工作,包括測試、建模、分析。 儘管如此,所獲得的數據並不一定準確。
單獨對電池模組進行檢查,目視檢查無法發現安全缺陷,例如輕微脫出、漏液、短路、絕緣失效、兩極腐蝕等。 在這中間,就會留下安全隱憂。 因此,動力鋰離子電池一旦需要修復,應在交通部相關規定中公開修復的相關技術或製程。
七是開展和開展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的激勵政策。 我國已推出了一系列在購置補貼、基礎建設、標準規範等方面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政策措施。 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產業融合呈現四大新趨勢。
2015年《政策》規定,將廢棄舊鋰離子電池的收集、分類、儲存、運輸、分級利用、再生利用進行監督管理,並明確責任主體和責任方式,要求建立追溯系統。 不過,目前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的回收還未有激勵政策,且該公司尚未看到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是一件有利可圖的事情。 安徽省團中央循環經濟示範區在實務上,高度重視研發、生產、回收的循環經濟,發展了「製造—回收—再利用」的循環經濟模式,值得總結與推廣。
鋰離子電池種類繁多、結構複雜且無統一標準,而退役電池要利用,需要經過複雜的拆解、分選和二次處理,拆解過程難以工業化。 隨著鋰離子電池應用範圍日益廣泛,可回收利用金屬,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緩解資源緊張等,具有重要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動態鋰離子電池回收不僅是必須突破的瓶頸,也是事關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未來發展的核心議題之一。 對於技術研發、設備進口、回收技術設備開發、設備研發等公益性領域,國家應給予必要的政策誘因。 八是加強整合,推動新能源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產業健康發展。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及鋰離子電池回收產業發展動態涉及多個部門。 例如,科技部支持技術創新,國家發改委支持「城市礦產」試點,工信部支持工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商務部支持回收體系建設和運營,環境保護部嚴控環境保護。 在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離子電池發展中,應加強整合化,改變過去的單一整合化。
依托低成本、大企業競爭的現實,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實現天空環保目標。 行政人員、副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