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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美國能源部國家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的研究人員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對鋰離子電池的技術、市場、監管障礙進行了分析。 如今,能源儲存系統和電動車(EV)對鋰離子電池的需求正在不斷增長。 然而目前電池的生命週期幾乎是單向的,從製造到消費到報廢,幾乎沒有再利用或回收。
NREL分析師表示,目前只有一家鋰離子電池回收設施。 為了重新考慮電池的單向生命週期,NREL團隊對電動車和電池儲能係統中使用的高容量鋰離子電池的再生產和回收進行了評估。 他們發現,重複使用和回收電池可以為美國市場創造更多機會,穩定電池供應鏈,減少環境影響,並緩解資源緊張的狀況。
他們也發現循環經濟將從電池儲能係統中獲得更多價值。 電池材料將被多次重複使用、回收或翻新。 研究人員指出的三個障礙是技術、基礎設施。
該製程是目前鋰離子電池回收的障礙。 例如,鋰離子電池的設計和組成因製造商而異,這使得設計標準流程以經濟高效地使用或回收電池材料變得困難。 此外,關於鋰離子電池的狀態或數量,或其他用途的公開可靠性資訊很少。
分析師建議美國政府資助研究、開發、分析和激勵措施,以及資訊交流,以增加知識並促進私人投資。 根據他們的調查,NREL 分析師強調了可能影響鋰離子電池安裝和電網的現有法規。 該調查項目負責人、NREL分析師TaylorCurtis表示,加州或紐約州等州正在修改法規,以確保接入電網的要求適合電池儲能係統。
Curtis指出:「考慮到電網互連法規並不是針對儲能係統制定的,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電池廢棄物分類規定面臨另一項挑戰。 目前,根據報廢規定如何定義退役的鋰離子電池仍不清楚。
2020年7月,美國聯邦政府還沒有任何直接涉及電池儲能係統退役的政策,也沒有法規強製或激勵鋰離子電池的再利用或回收。 一般而言,退役的鋰離子電池通常被視為危險廢棄物,其法規也不同於美國的司法管轄權,不遵守法規的組織和個人都可能面臨處罰。 某些州對違反危險廢棄物或法規的處罰比美國聯邦法規更為嚴格。
例如,報道說,故意或不作為違反加州的法律或法規,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以每天7萬美元的罰款。 報道稱,美國環保署已經針對鉛酸電池等物質的回收製定了替代監管措施。 這些規則的目的是鼓勵危險廢棄物的收集和回收。
NREL的調查報告指出,鋰離子電池的有效回收可以緩解人們對環境責任的擔憂,使得更經濟的回收更為理想。 .